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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从业人员职业能力要求》行业标准审查会在京召开

日期:2014-04-15

2014年4月14日,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召开了《物流从业人员职业能力要求 第1部分:仓储、配送作业与作业管理》及《物流从业人员职业能力要求 第2部分:运输作业与作业管理》行业标准审查会。来自国家标准委审查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物流学会、北京市经信委、中国仓储协会、北京市商务科技学校、北京物资学院、中国北方工业公司、北京德利得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储运总公司、中远物流、中国质检出版社等11位专家及标准起草单位人员参加了会议。中国物流学会常务副会长、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戴定一任专家组组长,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任豪祥出席会议并讲话。
 该标准是由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列入了国家发改委“2012年物流行业标准项目计划”。该标准规定了物流仓储和运输从业人员通用职业能力要求,适用于各类仓储和运输相关物流企业,其他生产企业、商贸流通企业的相关业务部门和院校及培训机构亦可参照使用。
会上专家审查组听取了标准起草小组关于标准编制说明、标准技术内容和征求意见处理情况的汇报,并逐条逐句的对标准技术内容的科学性以及实施的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讨论。审查组一致同意通过标准的审查,并要求起草组根据审查会上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对标准送审稿中的有关内容做出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尽快形成报批稿,报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