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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应急物流国家标准审查会在京召开

日期:2014-04-25

2014年4月24日,由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应急物流专业委员会等单位联合起草的《应急物资投送包装及标识》、《应急物资仓储设施设备》、《应急物流企业条件评估》国家标准审查会在北京召开。来自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局、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司、民政部救灾司、中国红十字会、中国地震局震灾应急救援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物资储运协会、北京科技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货运航空有限公司、北京烟草专卖局等单位的13名专家和起草组成员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李红梅主持。
    专家组在逐个听取了标准起草小组对标准的编制过程、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介绍后,对以上三个标准(送审稿)逐个进行了审查,认为标准的结构合理、编写符合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标准的内容科学,具有可操作性,对应急物流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并一致同意通过标准审查。
    审查的三项应急物流国家标准是《全国物流标准专项规划》中要求完成的重点标准项目之一,也是国家质监局下达的2009年公益课题“冷链物流等重点物流领域关键技术标准研究”中子课题之一《应急物流标准体系及重点标准项目研究》中要求完成的关键技术标准。标准主要针对国家发生的突发事件,从国家部委管理需求和社会应急物流保障体系建设出发,而制定的应急系列标准。
    《企业应急物流能力评估规范》主要规定了企业应急物流能力分类与分级的基本要求和评估指标,适用于企业针对国家突发事件的应急物流建设和应急能力的管理,是企业提高国家突发事件应急物流能力建设的科学依据;《应急物资投送包装及标识》规定了国家储备的应急物资投送再包装要求以及投送标识要求,适用于物资保障机构所筹措的应急物资投送前的包装管理,标准的编制对进一步提升应对突发事件水平,做好救灾减灾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应急物资仓储设施设备配置规划》规定了应急物流仓储设施设备的功能要求、分级原则及配置指标要求,标准为应急物流的仓储系统建设和设备配置提供了科学依据,对提高快速应急响应能力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