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9日,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召开了《大宗货物电子运单》(项目编号:303-2018-008)、《大宗货物电子仓单》(项目编号:303-2018-009)两项行业标准审查会。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崔忠付出席并主持会议。
审查组由来自行业组织、标准化机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物流企业的13名专家组成。审查组专家听取了标准起草组对标准的编制过程和内容介绍后,对标准文本进行了逐条审查,一致认为:
《大宗货物电子运单》行业标准规定了大宗货物电子运单数据元与大宗货物电子运单报文格式。标准将为推行电子单证在大宗货物领域的应用,促进参与各方数据信息共享、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发挥重要作用。
《大宗货物电子仓单》行业标准规定了大宗货物电子仓单数据元与大宗货物电子仓单报文格式。标准为大宗货物的仓储、金融等相关行业提供规范、完整、合理、统一的标准,有助于相关行业的系统互联和管理。标准研制对国家获取准确的大宗货物仓储、货物等相关行业的数据提供决策支撑。标准的研制为推动行业的发展,实现行业新旧动能转换具有重要的意义。
两项标准结构合理、内容完整规范,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和较强的可操作性。标准送审资料齐全,标准的起草符合GB/T 1.1-2009的相关规定,标准制定程序符合要求。
审查组一致同意通过对两项标准的审查,要求标准起草组根据审查会上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对标准送审稿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尽快形成报批稿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