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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向物流服务良好行为规范》国家标准通过专家预审

日期:2023-02-21

2023年2月21日上午,由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提出并归口的《逆向物流服务良好行为规范》国家标准(项目编号:20211005-T-469)预审查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结合的形式召开。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崔忠付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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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业的13名专家组成的审查组在听取了标准起草组对标准修订过程和内容汇报后,对标准文本进行了逐条审查,经讨论一致通过了对标准的预审查,并要求标准起草组按预审专家意见尽快修改完成送审材料,提交至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

该标准由上海市质协用户评价中心、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物资节能中心、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等单位起草。标准规定了逆向物流服务良好行为的总则、服务保障、服务作业、检验检测与判断处理、包装与标识、信息管理与追溯、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以及评价与改进的要求,适用于逆向物流服务活动。

审查组专家认为,该标准将规范逆向物流服务提供者的服务,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环保风险、助推绿色物流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致同意通过对该标准的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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