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0年第二季度第二批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团体标准项目计划印发你们,请尽快依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物联标字【2019】107号,简称“办法”)文件要求,组织有关企业和单位开展标准的制定,按时完成项目计划,两年内未完成标准报批的项目计划将依据《办法》予以取消。
附件:2020年第二季度第二批团体标准项目计划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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