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获悉,有关物流企业分类及评价的标准正在由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制订之中,对于什么是物流企业,物流企业分为哪些类型,如何进行评价,都将在标准中提供规范依据。近些年来,我国物流产业发展迅速,物流企业大量涌现。这些企业类型各异,规模悬殊,如何给予政策支持与行业指导,防止盲目发展,已成为社会各方面关注的热点,也受到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及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要求尽快制订相关标准。为落实此项工作,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了标准课题组。在调查研究与分析归纳的基础上,课题组已制订了标准草案,提出了我国物流企业分类及评价的基本思路与框架。标准草案将物流企业界定在供方与需方以外,提供物流整合服务的第三方物流企业范围,以区别于物流活动中,只在单个环节提供单项服务的大量的社会其它企业,如单纯从事运输、仓储的公司,并根据不同类型物流企业在提供整合服务时各自的主要特点,初步提出物流企业的七种类型,即运输型、仓储型、配送型、速递型、代理服务型、综合服务型以及将来可能出现的其它类型。标准还将根据对物流企业的共同要求以及不同的业务特点,提出评价不同类型物流企业的指标。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直接领导,秘书处设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制订此项标准由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牵头,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华中科技大学、北京中物联规划研究院等单位参加。由于物流企业的分类与评价涉及有关物流的基本理论与大量实践,标准草案还需要广泛听取物流界各方面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争取能够早日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