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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物流标准及标准化研究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1-10-13

各相关单位: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受国家财政部、国家科技部、国家质检总局共同委托相继承担了两个年度的“国家质检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课题研究,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为更好的开展物流标准化工作,加强物流各专业领域关键标准研究,今后科研专项课题研究与标准制修订相结合的方式将成为物流标准化工作的一个主要方式,联合会依据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国家质检总局公益性行业科研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决定开展2013年度标准化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征集工作。现将征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的标准化项目范围及要求:
    1、项目研究内容应符合《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全国物流标准专项规划》的要求,结合国家重点支持的专业领域,突出标准化科研应急性、培育性、基础性原则;
    2、应有明确的目标和考核指标,并与国家科技计划及其他科技计划项目没有重复申报。
    3、研究要求要与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相结合,不仅要对研究的物流专业领域现状及发展、标准现状及发展规划有系统的、深入的研究和分析,同时项目的研究还须有标准的需求分析,及国家、行业标准项目的研制,研究中涉及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制修订的项目,须将形成国家标准草案或国际标准提案草案作为项目的考核指标之一,并明确项目结束时的标准制修订进度。
    4、为确保标准化科研与国家标准制修订同步,项目中涉及国家标准制修订的,申报单位原则上应在申报前与标准归口管理单位沟通后上报。
    二、征集时间:
    征集截止日期为2011年11月15日,请各单位务必于征集截止日期之前将本单位项目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标准工作部(邮件主题请注明:XXX单位2013年度标准化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并报送加盖公章纸质材料1份。
    三、填报材料
    《物流标准化科研项目建议书》(格式见附件)。
    四、项目推荐
    1、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将组织对征集的项目材料进行初选,必要时将选择需要重点推荐的项目整合为课题形式,作为物流行业质检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报送国家质检总局进行立项,经批准立项的项目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2、其他未被推荐的项目将被收入联合会项目储备库作为以后推荐的备选项目。今后未纳入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将不得作为“国家质检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的推荐项目。
    请各有关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与前期的调研结果,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

联系人:李红梅
    联系电话:010-58566570
    Email: bzb1311@sohu.com; ttslhm8000@sina.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恒华国际商务中心C座1509室
    邮编:100045

    附件:《物流标准化科研项目建议书》点击下载点击下载(11.09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