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质检公益科研项目工作会议纪要
时 间:2011年11月4日上午
地 点: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1510会议室
参加人员:家电物流、钢铁物流、托盘共用系统三个子课题主要负责
人及部分课题组成员
会议主题:
1、了解2010年度质检公益科研项目“家电物流等重点物流领域关键技术标准研究”各子课题阶段执行情况;对前一阶段发现的问题讨论解决的对策;
2、通报国家标准委中期检查结果及整改要求
3、部署下一阶段研究的主要工作要求、计划及完成时间、经费支出要求等
会议首先由三个子课题组主要负责人介绍了前一阶段项目研究所开展的主要工作、调研情况、已完成的目标、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会议就三个课题组研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别进行了交流与讨论,并结合国家标准委中期检查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梳理。目前在研究过程中,三个子课题分别存在的问题如下:
一、家电物流子课题
1、对于家电物流与普货物流的不同,家电物流的特点及主要的KPI指标分析不足;
2、已提交的标准项目中,技术要素过于简单,对于标准的定位,如何区分每个标准的技术要点研究不足;
3、现场调研还未有效开展;
4、标准制订小组中家电物流企业不全面;
二、钢铁物流子课题
1、提交的调研报告对钢铁物流的概念、研究的主要范围,钢铁物流服务流程、主要的特点及质量控制点,钢铁物流运作中存在的问题,标准化现状,及标准可解决的问题等方面研究不深入;
2、对适用于钢铁物流的现行法律法规、国内外现行标准等资料性调研不充分;
3、提交的标准项目草案未进入立项程序;
4、前期调研范围窄,课题组专业人员缺乏等。
三、托盘共用系统子课题
1、在调研报告中,对托盘共用系统的市场需求及发展趋势、形成共用系统需要具备的条件(如托盘设备、管理、技术、信息化)等方面研究不足;
2、调研中对物流企业等用户的调研不充分;
3、标准项目起草小组中都是托盘的生产企业和租赁企业,缺少物流企业,组成不全面;
经过参会人员讨论研究,提出了下一步应加强的主要工作、计划安排及经费支出要求等,具体安排及要求如下:
一、课题研究方面:
1、加强资料性和企业的调研。家电物流子课题与托盘共用系统子课题共同开展调研,家电物流子课题组增加标准起草单位,组成由标准专家、家电生产企业、家电物流企业共同组成的标准制修订小组,钢铁物流从新开展资料性调研等;
2、在标准的制订过程中,要充分识别现行的法律法规、国内外标准,要从企业运作实际出发,从标准的可操作性和反映客观现实等方面来把握标准的质量和标准的技术要素构成;
3、研究报告要体现出研究的重点,充分分析所研究的专业物流领域特点、关键管理控制点、运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解决的措施、标准化需求等;
4、课题报告确定统一的框架,便于各子课题完成研究报告。(研究报告样本及主要技术内容见附件一)
二、下一步工作完成的时间
时间结点 | 完成的主要工作 | 提交的成果 |
2012年3月底前 | 1、完成标准的立项程序; 2、研制的标准项目要在起草小组进行充分的讨论,并已达成一致; 3、完成子课题研究报告(初稿)。 | 子课题研究报告(初稿) |
2012年4月底前 | 组织行业内及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论证,专家论证会在四个子课题组分别开展 | 1、子课题研究报告(初稿) 2、标准(讨论稿) |
2012年5月底前 | 针对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标准及课题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完成子课题报告及标准(征求意见稿) | 1、子课题研究报告 2、标准(征求意见稿) |
2012年6月-7月 | 1、完成总课题报告(初稿) 2、标准进入征求意见阶段 | 1、总课题报告(初稿) |
2012年8月 | 1、组织专家对总课题报告进行论证;针对专家意见进行补充及完善 2、针对征求意见阶段收集的意见,对标准进行修改 | 1、总课题报告; 2、标准(送审稿) |
2012年9月底前 | 组织完成验收材料的编写及整理,提交验收申请 | 1、完成验收的七个报告 |
三、经费支出要求
1、要求各子课题按进度要求合理开支;
2、应严格按照课题预算中各科目经费比例支出(经费组成及数额见附件二)
3、每个科目的支出要符合《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中的支出要求;
4、支出要填写《支出明细表》(验收所需要提交的表格,见附件三),国拨和自筹要区别,形成两个表格,支出明细表要每季度末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标准工作部;
5、在国拨经费所列支的科目中,管理费、专家费、劳务费不得超支;其他科目可有上下10%的浮动,但总支出不得超支;
6、国拨经费所列支的科目中,设备费如是政府采购,需要提供政府采购相关资料作为附件;
7、国拨经费所列支的科目中,会议费应有开会酒店出具的消费清单作为必须的附件;
8、国拨经费所列支的科目中,国际合作费如是出国要有批件作为必须的附件;
9、国拨经费所列支的科目中,劳务费为临时聘用的没有工资收入的人员费用,承担单位的员工加班费、补贴等,以及课题组中有工资收入的人员的工资、劳务等不得在劳务费中列支;劳务费应有领取人签字的原始凭单;
10、国拨经费所列支的科目中,专家咨询费为课题向专家进行咨询时支付的费用,课题组成员不得作为专家在专家咨询费中列支。专家费的标准应严格按照《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执行,专家费应有专家领取及签名的原始凭单;
11、国拨经费所列支的科目中,管理费包括了水电气暧、房租、办公用品等,可按半年计提。
12、国拨经费应在2012年9月底前列支完,原则上不结存经费,如有结存应说明结存经费的用途,结存经费不得超过总经费的5%。
13、子课题单位任务不得再转包,不得将课题经费以外包方式转出,只能在子课题承担单位列支。
会议最后强调了课题组要按计划按时完成研究,对研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沟通,并要求课题组要将本次会议纪要中关于经费支出要求的有关材料同时给各自单位的财务人员一份,以便财务人员严格按照要求支出各项经费。
附件一:《子课题研究报告》(样本)
附件二:2010年度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总预算表(国家质检总局批复)
附件三:《支出明细表》
2010年质检公益专项科研课题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