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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物流标准化工作组团体标准讨论会在上海召开

日期:2015-08-04

2015731日上午,医药物流标准化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部分委员在上海组织召开医药物流团体标准讨论会,会议由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经理、医药物流标准化工作组组长顾一民主持。

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戴定一、秘书长李红梅出席会议,中物联冷链物流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玉鸣及二十余位委员参加会议并参与了讨论。

 

 

 

6月份,国标委正式下达批复,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物联”中物联)成为团体标准首批试点单位之一,将在行业内推动团体标准工作。会上,李红梅主任介绍了中物联关于推动团体标准的背景和工作思路,她指出,国家标准化改革将改变国家原有标准架构,将标准分为政府类标准和市场协调类标准,团体标准将解决市场中的各方协调问题,中物联正在制定团体标准的管理办法,包括团体标准的定位和范畴、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制定流程,以及涉及的知识产权和相关法律等内容,包括未来标准要面临的一些使用问题等等,目前这一管理办法还在讨论和意见征求阶段。

会议前期,工作组秘书处在委员内部开展了团体标准的需求调查,针对调查中反馈较多的标准,参会委员在现场进行了集中讨论。其中包括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提出的《药品包装技术标准》、《承运商管理标准》,北京科园信海医药经营有限公司提出的《冷藏车性能确认标准》,全国药品三方物流联盟提出的《药品三方物流运营管理服务规范》等四项标准。

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戴定一在最后的讲话中提到团体标准的三个层面“理念、做法、平台”,他在讲话中进一步指出,要把标准转变成为一个方法论去解决实际问题,也就是说,整个标准的改革市场化,是“以用为本”。原有《标准》是政府标准,自上而下来制定、贯彻,它是依靠权力、强制、权威等一套办法来推行,这种标准的作用是限制一些底线。但是标准还有另外一种功能,市场化机制下的功能,它应该是多元化的,是利益相关者在一起协商起来的,求同存异、相互协同、利益驱动的标准,这才是团体标准未来的方向。谈到团体标准的制定,戴定一指出,团体标准将重点放在立项前的预研阶段和发布后的实施评估,今后团体标准立项要有基本的条件,即要有标准用户单位共同发起、要能把问题分析清晰、要考虑后期的实施,后期的实施要有时时的评估及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