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由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上海市标准化研究院负责研制的国家标准《物流服务合同准则》(国家标准立项编号:20100352-T-469)已经完成编制工作。按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和《物流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广泛征询修改意见。请将意见反馈填写《国家标准意见反馈表》,于2011年7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的形式反馈给起草单位。
起草单位联系人:马娜
电子邮箱:mana@cnsis.info
联系电话:021-54046821
传真:021-54045124
通信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1227号 上海市标准化研究院
邮政编码:200031
附件1. 《物流服务合同准则》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附件2. 《物流服务合同准则》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附加3. 《物流服务合同准则》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